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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空意外伤害保险

更新时间:2017-08-27 08:03
险责任 一、自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同一原因身故:身故保险金=基本保险金额
二、意外事故下落不明,经人民法院宣告死亡:身故保险金=基本保险金额
三、自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同一原因身体残疾:残疾保险金=基本保险金额×给付比例
四、意外伤害住院治疗:医疗保险金=实际支出的医疗费用
(在保险金额的10%的限额内)
注:本公司所负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以保险金额为限,对被保险人一次或者累计给付的保险金达到其保险金额时,本合同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综合事项  
产品特色   飞机让世界变小,将人与人之间的距离拉近。但万里高空之上难免会有一些不测风云,中国人寿的航空旅客意外伤害保险多年来为无数乘客保驾护航。
只要您购买了有效机票,即可作为被保险人参加本保险。您将获得双重保障:
——医疗保险金
如果在航程中遭受意外,在中国人寿认可的医疗机构诊疗所支出的、符合当地社会医疗保险主管部门规定可报销的医疗费用,我们将在医疗保险金额10%的限额内,按您实际支出的医疗费用给付您医疗保险金。
——意外伤害身故、残疾保险金
一旦在旅程中遭遇不幸,可以获得一笔巨额资金,保障您家人的正常生活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