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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规”实施近两月 成效到底如何

更新时间:2017-08-28 05:55

  【摘要】由保监会和银监会联合发布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商业银行代理保险业务销售行为的通知》今年4月1日起正式实施,这一银保新规中,最引人关注的是禁止保险人员驻点银行,延长犹豫期,强化风险提示和对弱势人群的消费权益保护。那么“新规”实施近两个月,成效如何呢?

  近日笔者走访多家银行仔细观察打探,发现这一次保险公司销售人员确实被彻底“请”出了银行。

  在中国银行朝阳路支行,胸前佩戴工号牌的理财经理告诉笔者,该行只代售瑞泰、人意、人保三家保险公司的产品,并且只能是本银行职员考取从业资格证后,代理保险公司的保险业务。在工商银行光华路支行,有资格销售保险的银行工作人员姓名、工牌号,都在营业厅的公告栏中明示。“银行工作人员是‘坐商’,不像保险营销员流动性那么大,这个新规定落实好,我们买保险时更踏实。”家住朝阳区的居民孙阿姨说。

  为保护消费者权益,“新规”将银保渠道所售保险产品的犹豫期由之前的10天延长至15天。可笔者走访的多家银行,大部分的保险产品宣传册上标注的犹豫期仍为10天。一家银行储蓄所的大堂经理解释道:“这些宣传册没有及时更新,犹豫期的时间还来不及变动。”

  近年,老年人“存单变保单”的事件常有发生,许多老年人倾其毕生积蓄,被误导购买了有生之年难以享受到所谓“红利”的保险。此次“新规”明确,对城乡低收入居民、投保人年龄超过65周岁或期交产品投保人年龄超过60周岁的,商业银行应当对其进行需求分析与风险承受能力测评,根据评估结果推荐保险产品,并且不得通过系统自动核保现场出单,经核保人员核保后,由保险公司出单。

  但是,如今有些银行怕麻烦,干脆直接拒绝老年人投保。笔者在多家银行网点,均被告知“没有65周岁以上老人的保险”。比如,北京的一家银行光华路支行工作人员答复:“超过65岁,只能去保险公司咨询。”

  在另一些银行,老年人“被保险”仍未禁绝。63岁的谢女士不久前到某银行网点存款5万元,为她办理存款业务的工作人员说,这笔钱如果用作两年定期存款,年利率为3.75%,但如果换一种存款方式,只要存两年利息就能达到4.1%。谢女士听从建议“换了一种方式存款”,可回家翻出凭证仔细研究,发现不是存折而是保单。“感觉不对劲,当天下午就去退掉了保险。这要是过了犹豫期才发现,就连本金都退不回来了。”她心有余悸。

  “新规”所要求的风险提示仍未被认真落实。在某银行红庙储蓄所,当笔者表明想为老人购买保险后,大堂内的三位工作人员立马围了上来,热情地为媒体推荐新华保险的相关产品。可他们所提供的宣传册,只在尾页一小块地方,用极小字体注明风险。而附近另一家大型银行专柜的保险宣传册上,则对风险只字未提。

  慧择提示:通过以上信息我们可以知道,保险销售人员冒充银行职员在银行网点驻点销售,让顾客一不小心“存单变保单”--三年前银监会叫停这一做法后,仍有许多银行容留保险业务员“现场”销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