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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性保险促销是否违法

更新时间:2017-08-28 09:50

  【摘要】端午小长假期间,如火如荼的促销活动不仅在各大卖场上演。近日,人保财险正在推介的 “双节系列优惠”活动除包括“续保好礼”外,还包括“全场豪送”。那么,商业车险电销和网销诱导性宣传及赠送礼品进行促销,是否属于违法行为呢?

  “全场豪送”
  2日,人保财险的“双节系列优惠”活动正在进行中,导报媒体也收到了颇具诱惑的“优惠”活动推介。而由于导报媒体上年度未购买人保财险的商业车险,无法享受“续保好礼”,但可以获赠“全场豪送”的家庭保险折扣券,以及赢取500元加油卡的机会。
  导报媒体了解到,对于续保车主,则有更加“优惠”的活动:“上年度未出险的续保车主购买商业车险满3500元,只要在线支付即可获赠200元电子礼品卡。在此基础上,同时购买车上人员意外险 ,礼上加礼,再送100元电子礼品卡,累计就是300元。”
  导报媒体随后登录人保财险官网发现,位于首页显著位置的“人保欢乐送,满额送+全场赢”正是这一活动,获奖名单也将定期在官网公布。而如此低门槛(新客户商业车险保费满1500元,续保客户商业车险保费满3500元)的“人保欢乐送”活动,除广西、湖北、青岛等少数几个地区不参加外,覆盖了全国大部分地区。
  “投保成功后10个工作日内,将通过手机短信派发电子礼品卡,请确保联系方式真实有效。”人保财险的相关工作人员告诉导报媒体,“如投保成功后20个工作日之内未收到奖品,可致电4001234567转2进行查询,经核实后将补发奖品,逾期未反馈将视为已收到奖品。”
  而导报媒体致电4001234567发现,该电话正是人保财险的官方客服热线,语音提示为“网上投保请按2”。

  “行规”受到监管规范
  去年3月份,青岛保监局专门发文要求各家保险公司对青岛地区的车险电销业务进行一次全面自查,并对自查发现的问题进行认真整改。该局将重点针对电销业务各种赠送行为、扰民投诉、误导性宣传等扰乱市场秩序行为开展抽查。
  为此,青岛保监局还印发了《青岛市机动车辆电话销售合规经营指引》,自2013年4月1日起执行。《指引》规定在青岛辖区内投放车险电销广告和宣传方案应依法合规,不得有误导或虚假性宣传措辞和内容,不得承诺提供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保险费回扣或其他利益,不得以抽奖、中奖或者赠送礼金、有价证券等方式进行促销,不得将电销专用产品与传统渠道产品进行价格方面的简单比较和片面宣传。
  导报媒体了解到,部分地方保险监管机构还对电销和网销车险赠送礼品行为开出罚单,使这一 “行规”遭到法律制裁。今年2月份,苏州保监分局对人保财险苏州市分公司开出2014年度1号罚单。人保财险苏州分公司被查实 “在经营电销和网销车险业务时,为促成保单 ,购买了乐扣杯、行车工具箱、蓝牙耳机等宣传品向客户进行赠送,共计14250份,涉及金额104586元”,该公司受到责令改正并罚款10万元处罚。

  慧择提示:通过以上信息我们可以知道,商业车险电销和网销诱导性宣传及赠送礼品进行促销,是否属于违法行为呢?对于这一游走在法律边缘的“行规”,监管部门已开始关注并着手治理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