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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人满10年可在青岛领取养老金

更新时间:2014-06-03 13:15

  【摘要】随着各省的养老保险基数相继出台,目前青岛市2013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尚未公布,今年养老保险基数暂未出仍使用2012年基数缴费,非青户籍参保人满10年可在青领取养老金。

  今天,青岛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养老失业保险处处长李鸿心做客青岛市网络在线问政,媒体了解到,目前青岛市2013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尚未公布,个人投保基数仍使用2012年青岛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计算缴费,待公布后,将从2014年1月份予以调整差额。

  有网友问“今年个人投保的基数什么时候出来?今年涨退休金何时下通知?”李鸿心表示,青岛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由统计部门按规定进行统计并公布,目前青岛市2013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尚未公布,仍使用2012年青岛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计算缴费,待2013年青岛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公布后,从2014年1月份予以调整差额。

  同时,青岛市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工作要按照山东省统一规定执行。目前,省正在研究制定我省的具体调整办法,预计不久就会下发文件。收到省相关文件通知后青岛市会立即贯彻执行,并会从今年1月起补发。

  有网友问“姐姐是山东省潍坊的农业户口,在青岛打工,单位给缴纳五险,请问退休年龄是多少岁?退休后是在青岛领取养老金,还是潍坊?”李鸿心回复:目前国家、省对女职工退休年龄的相关规定是:女工人50周岁,女干部55周岁。

  非青岛市户籍参保人员,符合退休条件,在青岛市参加养老保险满10年的,可以在青岛市办理退休按月领取养老金;如果在青岛市参保不满10年的,应回户籍所在地或最后一个缴费满10年的参保地办理退休。

  慧择提示:通过以上信息我们可以知道,目前青岛市2013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尚未公布,今年养老保险基数暂未出仍使用2012年基数缴费。如果您还想了解更多社会保险知识,敬请锁定慧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