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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农合和居民医保人均补助标准提高40元

更新时间:2014-05-30 15:12

  【摘要】医疗问题一直是我国的重点问题,国家十分重视完善医疗保险体系。近期新农合居民医保人均补助标准提高了40元,这是医疗保险制度的一大进步。

  财政部、国家卫生计生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日前下发《关于提高2014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的通知》,明确提高2014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下简称“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居民医保”)筹资标准。

  根据通知,各级财政对新农合和居民医保人均补助标准在2013年的基础上提高40元,达到320元。其中中央财政对原有120元的补助标准不变,对200元部分按照西部地区80%和中部地区60%的比例安排补助,对东部地区各省份分别按一定比例补助。农民和城镇居民个人缴费标准在2013年的基础上提高20元,全国平均个人缴费标准达到每人每年90元左右。个人缴费应在参保(合)时按年度一次性缴清。

  慧择提示:医疗保险在很大程度上解决了广大居民“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从根本上保障了广大市民的合法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