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资讯

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 取消投保年龄限制

更新时间:2014-05-19 16:46

  【摘要】老年人体弱多病,更需要保险保障健康与安全。然而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保险产品对老年人的年龄有所限制,老年人投保十分困难。近日长春推出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取消了投保年龄限制。

  15日,在长春市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暨“助老安康行动”启动仪式上,由长春市民政局、市老龄办、中国人寿长春分公司联合推出的长春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正式上市。长春市副市长、市老龄委主任桂广礼参加仪式。

  作为政府民生保障项目,本次推出的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带有明显公益性质。取消了老年人购买商业保险的年龄限制,凡是在长春市生活或工作的50周岁(含50周岁)以上老年人均可购买,不限户籍。70周岁(含70周岁)以上参保人购买每份保险的保费仅为10元,50~70岁参保人购买每份保险的保费为15元,每份保险的意外伤害保额为5万元,意外伤害医疗保额为5000元。每人最多投保4份,保险期限为一年。

  慧择提示:长春市走在了保险行业的最前沿,近期所推出的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在很大程度上解决了老年人投保困难问题。长春市广大老年人终于有保障通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