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以房养老”问题是我国近期来一直关注的热点话题。而在今年四月“以房养老”试点却遇冷,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呢?下面就和小编一起来看专家是如何回答的吧!
近期,关于“以房养老”遇冷的消息引发了社会各方关注。对此,“以房养老”首倡者幸福人寿监事会主席孟晓苏强调,“以房养老”属于小众金融消费产品,并不是针对所有老人,不宜从政府政策角度过度解读“以房养老”试点。
年9月13日,国务院发布《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开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这是第一次由国务院常务会议正式提出要求,意味着“以房养老”保险终于正式上升到国家战略层面,并由此成为舆论热议的焦点。
但自国务院发布《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至今,已经过去了半年多时间,“以房养老”保险仍处于“叫好不叫座”的局面。人们不禁会问:为什么会这样?现有的“以房养老”保险方案为什么行不通?
孟晓苏指出,“以房养老”本质上是“住房反向抵押贷款”,拥有房屋产权的老年人将房屋产权抵押给金融机构,由相应的金融机构对投保人的年龄、预计寿命、房屋的现值、未来的增值折旧等情况进行综合评估后,将其房屋的价值化整为零,按月或按年支付现金给投保人,一直延续到投保人去世。
“无论是租房养老、卖房养老还是以房养老,都是老百姓自己的选择,并不是所有老人都要买这个产品;同样并不是所有要买这个金融产品的老人保险公司都会接受。这是一个商业化双向选择的市场行为。”孟晓苏表示。
在推“以房养老”过程中,大众对这种金融创新的认识也需要经历渐进阶段。据了解,现在家喻户晓的“住房抵押贷款”在1996年刚刚引入国内的时候,也曾遭遇公众误解和冷遇,经历了三年才推动。当时银行不愿意贷款给老百姓,老百姓也不愿意借款买房,既没有借贷方也没有需求方。而截至2013年末,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已达到9万亿元。
“以房养老”的主要目标人群是大城市有房产的失独老人、无子女老人。这部分老人如果仅仅依靠低保每月1500元,自住养老,很可能孤独困苦无人照料;如把房子租出去低保加租金,可以住进民政养老院,虽然有部分保障但生活水平不高;如果把房子卖出去可以一次性获得巨额现金,一部分钱存进银行拿利息,一部分钱可搬进高端养老院。现在“以房养老”提供了新的选择,老人可以将房产抵押养老,每月可从保险公司获得一定数额的生活费直到终老。如果期间老人后悔了,只要还款还息办手续随时可以将房产赎回。
“能迈过房价风险、长寿风险、法律风险、政策风险这四道坎,以房养老才有大规模推广的可能。这不是保险业靠自身能完成的"使命",应该出台一个“条例”,在更高层面上促进金融业联动,形成跨行业共识、制度和监管合力。”业界人士说。
慧择提示:通过上面信息我们了解到,专家解说“以房养老”属于小众金融消费产品,并不是针对所有老人,不宜从政府政策角度过度解读“以房养老”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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