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轧两岁儿子获赔百万,明明是加害方,反而能受益?

保保驾到solo · 907人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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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两天,一个保险理赔案例引发了全网热议。


(来源:中国新闻周刊微博)


案例简单来说,就是一位父亲因倒车操作不规范,轧死了两岁的儿子。


但这位父亲在申请赔偿时,遭到了保险公司的拒赔。


不过,法院最终没有支持保司的抗辩理由,做出赔偿111万元的判决决定。


抛开这次事件中各种道德舆论的声音,有几个问题值得我们关注。


保险公司的拒赔合理吗?


银保监会对10岁以下未成年人身故赔偿不超过20万的规定,为何在这里失效了?


作为加害方的父亲,为什么可以作为原告?


本着职业负责的态度,这些问题Solo今天就来扒一扒。



1

保险公司的拒赔真的合理吗?


这起案件中,部分网友们支持了保险公司,但多偏于感性。


从专业角度来说,保险公司的拒赔真的合理吗?


保司最主要的拒赔理由是:受害人系车辆被保险人家庭成员而不属于商业险赔偿范围。


也就是说,受害人是加害人的家人,不属于保障范围


这点在条款中确有描述,但实际上,在2014年的车险改革中,早已删除了所谓“家庭成员人身伤亡不在保障范围的表述”,只保留了财产损失不在保障范围的表述。


毕竟在现实中,意外撞伤家人的事也时有发生,属于合理事实


(在此也提醒有车一族的朋友,不管行车、停车,多留心。)


(2014年版三者险免责)


因此,对于是否赔偿的问题,其实没啥好争议的——该赔



2

为什么未成年人身故保额

可以突破20-50万限制?


在Solo以前的文章中,多次提到过对于未成年人身故保额的限制。


银保监会规定,父母为其未成年子女投保的人身保险,如果子女身故时未成年,各保险赔偿的身故保险金总和按以下规定执行:


  • 对于被保险人不满10周岁的,不得超过人民币20万元

  • 对于被保险人已满10周岁但未满18周岁的,不得超过人民币50万元


之所以这么做,也是为了防范一些道德风险。


因此,在给小孩的方案配置中,Solo也一直建议:


意外险主要关注医疗保额,对于身故保额不必买的太高


那该起案件中两岁的孩子为什么能赔偿超过百万呢?


其实上面的规定中已经露出了“答案”。


银保监会的规定针对的是“人身保险”,即以人身为保障对象的意外险寿险重疾险等。


该案件中交强险和商业三者险都属于责任保险,即以被保人在保险事故中承担责任为赔偿对象,因此不受上述规定限制。


在本起案例中,交强险是强制购买险种,所有产品都一样,死亡赔偿上限是18万


而商业三者险,保额可由投保人自行选择购买,本案中保额为100万


由此,就可以解释为啥未成年身故赔偿能超100万。


此外,有件事提醒大家:


不管交强险还是商业三者险,赔偿对象都是车外的第三者


在交通事故中,若乘车人受伤或身故,并不在赔偿范围之内。


最好的做法,还应购买其他保险转移风险



3

作为加害方的父亲,为什么可以作为原告?


其实,Solo作为从业者,对于保险公司是否该赔偿,以及赔偿限额为什么能超过100万这两件事都没有疑问,都有事实的依据。


真正的问题点在于,为啥父亲轧死了自己的孩子,还能作为原告来请求赔偿。


虽说孩子的父亲既是侵权人,也是事故受害者的继承人之一,所以作为赔偿请求权人,具有诉讼地位。


我们应该同情这位父亲,他一定因为这件事愧疚万分,甚至不敢面对家人。


但这给大家的感觉就好像做错了事,还能得到奖励


违反了法谚所说的:任何人不能从其自身的过错中受益的原则


当然,对于其中的问题,还是交由人民法院去判断。


对于我们每个人而言,真正该考虑的是:


  • 作为父母,要努力尽到监护的责任,保障孩子健康的成长

  • 作为普通人,面对生活中处处存在的风险,要懂得用保险来转移


无论是该案中涉及到的交强险、三者险,还是我们常说的重疾险、医疗险、意外险。


只有当我们做足各方面的保障时,面对风险才能更加从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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