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年金保险怎么样 2020年热销产品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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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阳光保险为了帮助用户更好地进行财富规划,推出了各种类型的年金保险,既有少儿教育年金保险,也有养老年金保险,还有专属的适合用来进行财富管理和增值的年金保险。究竟阳光年金保险怎么样,具备什么样的特色呢?这里简单介绍下阳光年金保险相关知识,顺带推荐一款口碑不错的年金保险产品。


阳光年金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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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阳光年金保险怎么样

  年金保险是人寿保险的一种,是指被保人生存期间,保险公司按照合同约定的金额,在约定期限内定期的向被保险人给付保险金的保险。如果基础保障已经配置完善,自己又不善于投资或没有合适的投资渠道,这种情况下拿出一笔钱购买年金保险来实现财富增值是不错的选择。简单地说,年金保险有三大优势:

  1、操作性强

  投保之后只要每年按时缴费就可以了,资金打理这样让人操心的事情都可以交给保险公司专业的人员去完成,比较省心。

  2、强制存钱

  现在很多年轻人都是“月光族”,为了养成存钱的习惯,可购买年金保险,强制存钱,而且与年金险搭配的万能险还可以累计生息,是抵御通货膨胀的好帮手。

  3、回报明确

  年金保险就是用法律法规的形式来确立一笔长期的现金流。根据自己退休后每月希望从保险公司领取多少养老金,就可以计算出个人购买的额度和缴费期限。到了约定时间后,即可每月领钱,让晚年生活更有保障。通过年金保险还可以把财产进行分配,清晰明了。


阳光年金保险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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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2020年阳光年金保险推荐

  1、阳光人寿财富传家B款年金保险产品介绍

  大品牌的阳光保险旗下有多款热销的年金保险,这里给大家分享阳光人寿财富传家B款年金保险,适合出生满30天(含)-60周岁(含)的人群投保,且交费期间届满时被保险人未满65周岁。缴费期间可灵活选择3年、5年、10年、15年、20年缴费,保障期间为保至被保险人年满100周岁的首个保单周年日零时,保障范围主要涵盖身故保险金、生存保险金和满期保险金,下面就对这三方面做详细介绍。

  若被保险人身故,保险公司按照身故时累计已交保费和现金价值的较大值给付身故保险金。生存保险金包括生存年金、特别生存年金和关爱生存年金。在合同有效期内,在合同生效满五个保单年度后,自第五个保单周年日(含)起,至保障期满截止,若被保险人于每个保单周年日零时仍生存,每个保单年度按照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给付一次生存年金。

  若合同生效时被保险人年龄未满55周岁,特别生存年金开始领取日为被保险人年满60周岁的首个保单周年日,若本合同生效时被保险人年龄已满55周岁,特别生存年金开始领取日为被保险人年满65周岁的首个保单周年日。自合同约定的特别生存年金开始领取日(含)起,至合同保险期间届满时止,若被保险人于每个保单周年日零时仍生存,每个保单年度按基本保险金额×(1+自特别生存年金开始领取日起已经过的完整保单年度数×5%)给付一次特别生存年金。

  若合同生效时被保险人年龄未满18周岁,且被保险人在年满24周岁、27周岁、30周岁、33周岁的首个保单周年日零时仍生存,保险公司分别按照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500%给付一次关爱生存年金, 关爱生存年金累计给付以四次为限。

  若被保险人于保险期间届满时仍生存,保险公司按保险期间届满时合同累计已交保险费给付满期保险金,合同效力终止。

  2、阳光人寿财富传家B款年金保险产品特色

  自第五个保单周年日(含)起,至保险合同保险期间届满时止,每个保单年度给付一次生存年金,生存给付,稳享百岁,较为稳定;若被保险人于保险期间届满时仍生存,给付满期保险金,满期给付,祝寿添喜,生活更安心;若保被保险人年龄未满18周岁,且被保险人在年满24、27、30、33周岁的首个保单周年日零时仍生存,累计给付四次关爱生存年金,满满的成长祝福,安家立业有保障;自特别生存年金开始领取日(含)起,至保险合同保险期间届满时止,每个保单年度给付一次特别生存年金,养老祝福,老有所尊,老有所依,老有所养;若被保险人身故,给付身故保险金,规划有序,适合财富传承,传家有道。


  如果只想着养老靠社保,那么多数情况下晚年生活并不会很安逸,如果现在资金宽裕,在其他基础保障完善后,可考虑配置年金保险。阳光保险旗下有多款年金保险,年金保险的优势在于操作性强、回报明确,不用花费太多心思,会有保险公司专业的人员为您打理资产,如果没有其他投资渠道,购买年金保险不失为一个好法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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