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赴欧洲国家旅游等须携带国际旅游保险单原件

更新时间:2017-08-28 15:45

据了解,目前由于出国人员缺乏对目的国在保险上要求的了解,导致拒签的情况并不少见。以丹麦哥本哈根机场为例,1个多月内就有4个因公团入境受阻。有的团组甚至被有关国家移民当局遣返,造成了不必要的损失。

近日,我国外交部领事司发出通知,提醒进入欧洲国家,特别是到申根协定国公务、旅游、探亲的人士,必须携带国际旅游保险单原件,避免因此而被拒入境造成个人的经济损失。
  

  自2004年底开始,申根协议国家驻华使馆陆续统一做法,要求中国因公人员在申办申根签证前购买国际旅行保险。部分申根国家要求中国因公人员在申办签证时提供保险单复印件,部分则要求提供保险单原件或有关保险公司出具的证明。不仅如此,申根国家对中国因公人员须持保险单原件入境的要求不尽一致,有的要求严格些,有的就相对宽松,甚至个别国家不同入境口岸的要求也不相同。这些做法实施以来,有些因公团组在获得签证后前往申根国家时,因未携带已购买的保险单原件而被拒入境。

  据了解,目前中国人寿、太平洋、平安、友邦、美亚等多家保险公司都推出了各自的国际旅游保险,购买旅游保险的市民如遇意外可享受优质的紧急救援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