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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互保险社与保险公司区别介绍 可以经营哪些业务

更新时间:2020-09-15 11:38

  保险公司出现了一个新鲜的类别,相互保险社,运营同样也受银保监会的监管,但推出的保险产品以相互帮助为目的,实行“共享收益,共摊风险”的制度。我国的相互保险制度却起步很晚,真正市场化运作的相互保险组织只有几家。下文看看相互保险社与保险公司区别有哪些?

相互保险社与保险公司区别介绍

图片来源:pixabay

  一、相互保险社与保险公司区别有哪些

  相互保险社与保险公司有以下三个方面的区别:

  1、主人与用户的区别

  相互保险社以“会员为中心”来开展业务的即投保人买了保险产品后就成为了“会员”,而会员同时也是这家保险机构真正的“主人”。当保险合同终止时,“会员”与保险公司的关系随之消失。而在保险公司里,投保人买完保险之后成为“用户”,公司的“主人”是“股东”。

  相互保险社从理论上来说,意味着在相互保险社里,投保人本身也是保险组织的所有者,所以不存在股东与被保险人之间有利益冲突。这样从理论上来说,保险实务中的道德风险应该会大大降低。同时因为没有股东的获利,保费只需要为用户提供良好的服务即可,没有额外的成本。与股份制保险公司提供的产品相比,相互保险组织的保险费应该会更低,当然也要共担经营风险。

  2、互助与盈利的区别

  相互保险社核心理念是“互助共济、风险共担”,而保险公司的建立肯定是以盈利为目的。两种形式不同,筹建的目的也不一样。但两者没有优劣,只是开展的形式不同而已。

  3、保费与资本的区别

  在相互保险社,成员缴纳的费用既具有保费的性质,又具有资本的性质。交保费就是增加资本,二者是合二为一的。增加新成员,或是老成员缴纳保险费,相互保险社的资本才能增加。就是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互相帮助、共摊风险、共享收益,缴纳的保费汇聚成风险保障,当不幸发生时,这笔资金对用户进行弥补,是一种互保行为。而在股份制保险公司,保费是营业收入,资本是靠发行股票或者股东注资获得的,和相互保险社完全两码事。

相互保险社与保险公司区别介绍 可以经营哪些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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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相互保险社可以经营哪些业务

  由于是新生事物,目前还没有在法律层面对相互保险社可以经营哪些业务、不能经营哪些业务进行明确的界定。目前三家试点组织在业务范围上各有侧重。比如众惠财产相互保险社定位在针对特定产业链的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融资需求,主营业务包括保证保险、短期健康、信用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等。信美人寿相互保险社定位在寿险领域,主营业务包括信用保险、短期健康和意外伤害保险、保证保险等。汇友财产相互保险社定位在专业服务于住建及工程领域,主营业务包括住建及工程领域的责任保险、财产险、工程险、信用保证保险、意健险等。

  当然,相互保险社的保单与股份制保险公司的保单受到同等的保护。相互保险在国内是新事物,初初崭露头角。目前三家试点的相互组织都表现不错,上市的产品无论是费率、还是保障责任,都是不错的。

  为满足不同用户需求,保险行业也是在快速蓬勃发展着,当下出现了一种新生事物即相互保险社。相互保险社与保险公司区别主要表现为股东和用户的不同,相互保险社用户和股东是一体的,共担风险,互助共济,缴纳的保费既有保费的性质,也有资本的性质,对于新事物,要用辩证的眼光来看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