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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保险理赔事项

更新时间:2018-02-23 17:00

  【摘要】投保房屋保险是规避灾害的有效举措,而既然投保了该险种,那投保人就有可能面临理赔的情况,因此,在投保该险种后,建议投保人了解一下房屋保险理赔的相关事项,以便理赔的顺利进行。


  1、保险事故发生时,被保险人应尽力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减少损失,并立即通知保险公司,同时向公安、消防等有关部门报案。

房屋保险理赔

  2、索赔时,要向保险公司提供房屋火灾保险保单、损失清单、发票、费用单据和有关部门证明,如消防火灾证明、公安部门的盗窃证明、气象证明等,各项单证、证明要真实、可靠。

  3、房屋火灾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后,如果应该由第三者赔偿的,被保险人可以向保险公司或第三者索赔,如果向保险公司索赔,被保险人自收到赔款之日起,向保险公司转移向第三者代位索赔的权利,并积极协助,提供必要的文件及有关情况。

  4、保险人如将家庭财产同时向几家保险公司投保,出险后要同时向几家保险公司报案,各保险公司将根据各自的保险金额所占比例计算赔偿,各家赔偿公司赔款合计不会超过被保险人的实际损失。

  5、家庭财产中,如果房屋及室内装璜未足额投保,保险公司要按比例赔偿,室内财产分项承保,按实际损失赔付,但以不超过分项保险金额为限。

  6、被保险人的索赔期限:为自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年。还有,发生盗抢事故后,经公安部门确认,且三个月内未破案,保险公司负责赔偿。


  慧择提示:房屋保险理赔是怎样的?房屋保险理赔流程一般分为接案、立案、初审、调查、理算、复核、结案等步骤,其中报案人可以亲自到保险公司服务网点柜面报案,也可通过电话、传真或其他方式报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