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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保险宝宝保险产品推荐

更新时间:2018-01-11 14:50

  【摘要】孩子是父母最关心的人,为了对孩子提供全面的保障,很多家长开始购买保险,阳光保险也趁此推出了很多的宝宝保险。那么,阳光保险宝宝保险哪些好呢?下面小编带您了解一下。


  阳光人寿阳光宝宝两全保险

  身故、全残保险金

  在等待期180日内因疾病导致身故或全残,保险公司退还已交保费,合同终止。 因意外伤害导致身故或全残,或自等待期180日后因疾病导致身故或全残,合同终止,保险公司按约定承担保险责任:

  (1)已满18周岁,按基本保额的3倍给付保险金。

  (2)未满18周岁,退还以年复利2.5%的已交保费。

  少儿教育保险金

  于年满15周岁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零时仍生存,保险公司按基本保额的200%给付教育保险金;于年满18、19、20和21周岁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零时仍生存,保险公司分别按基本保额的100%给付教育保险金。

阳光保险宝宝保险产品推荐

  阳光人寿真心关爱少儿两全保险

  满期保险金

  合同期满仍生存,保险公司按基本保额给付满期保险金,合同终止。

  投保人意外身故豁免保险费

  除另有约定外,合同有效期内,若投保人因意外伤害事故,导致身故或全残,保险公司将豁免之后合同应交且未交的保费,合同继续有效。投保人在交费期间内变更的,保险公司不予豁免保险费。

  高中教育保险金

  于年满15、16、17周岁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零时仍生存,保险公司分别给付基本保额20%的高中教育保险金。

  大学教育保险金

  于年满18、19、20、21周岁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零时仍生存,保险公司分别给付基本保额40%的大学教育保险金。

  身故保险金

  若身故,合同终止,保险公司按如下方式给付身故保险金:

  (1)若身故时未满18周岁,保险公司按照已交保费和身故时合同的现金价值中较大者给付保险金。

  (2)若身故时已满18周岁(含18周岁),保险公司按已交保费的105%和身故时合同的现金价值中较大者给付保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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