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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寿农村小额团体交通意外伤害保险投保须知

更新时间:2017-10-27 12:25

  【摘要】随着经济的发展,道路上行驶的车辆越来越多,而这就容易发生交通意外事故,所以有些消费者就选择购买了国寿农村小额团体交通意外伤害保险,其保障范围包括意外导致的伤残,Ⅲ度烧伤及身故。

  保险期间

  合同的保险期间为一年;除另有约定外,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约定终止日二十四时止,由投保人在投保时与本公司协商确定。


  

保障范围

  意外伤害身故保险金:若遭受意外伤害,一百八十日内因该意外伤害身故,我们按保险金额扣除已给付残疾保险金和烧伤保险金后的余额给付保险金,合同终止。

  伤残保险金:因意外导致伤残,我们按约定给付意外伤残保险金。

  意外伤害Ⅲ度烧伤保险金:因意外伤害导致Ⅲ度烧伤的,我们根据《意外伤害Ⅲ度烧伤保险金给付比例表》的规定,每次按意外伤害保险金额及Ⅲ度烧伤所对应的给付比例给付意外伤害Ⅲ度烧伤保险金。

  责任免除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伤残或烧伤的,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一、保险单中特别约定本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的事项;

  二、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三、被保险人自杀或故意自伤,但被保险人自杀或故意自伤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四、被保险人猝死,但另有约定的除外;

  五、被保险人的精神和行为障碍;

  六、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机动车;

  七、被保险人驾驶或搭乘电瓶车、二轮摩托车、轻便摩托车或轮式自行专用机械;

  八、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九、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慧择提示:国寿农村小额团体交通意外伤害保险怎么样?国寿农村小额团体交通意外伤害保险的投保范围是特定农村团体,保险期间为一年,其为消费者提供意外伤害身故保险金、伤残保险金和意外伤害Ⅲ度烧伤保险金,全面保障参保人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