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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寿绿荫呵护少儿两全保险投保案例解析

更新时间:2017-10-17 10:04

  【摘要】中国人寿为了满足市场需求,推出了国寿绿荫呵护少儿两全保险。国寿绿荫呵护少儿两全保险同时涵盖保险保障和教育投资功能,可以为孩子提供身故保险金和满期保险金等。为了使消费者更加直观的了解这款保险产品,小编今天就带大家了解一个投保案例。

  金先生,家庭年收入50000元,想购买一份保险,既能提供重大疾病保障,又能补充孩子教育投入,同时能每年有一定的理财性收入。

  金先生给其0岁儿子投保国寿绿荫呵护保障计划,选择10年交费,每年交费5860元,基本保险金额10万元,可获得如下保险利益:


  

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于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年满十八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前身故,本公司按主、附险合同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给付身故保险金(最高可为58600元),合同终止。

  被保险人于年满十八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起身故,本公司按基本保险金额10万与主、附险合同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之和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

  满期保险金

  被保险人生存至年满三十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本公司给付58600元满期保险金,合同终止。

  重大疾病保险

  被保险人于合同生效(或最后复效)之日起一年内,初次发生并经专科医生明确诊断患附加合同所指的重大疾病(无论一种或多种),本公司按附加合同所交保费(不计利息)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附加合同终止;

  被保险人于合同生效(或最后复效)之日起一年后,初次发生并经专科医生明确诊断患附加合同所指的重大疾病(无论一种或多种),本公司给付20万元重大疾病保险金,附加合同终止。若因意外伤害导致上述情形,不受一年的限制。

  特别保障疾病保险金

  被保险人于合同生效(或最后复效)之日起一年后,初次发生并经专科医生明确诊断患附加合同第五条第一款所指恶性肿瘤中的白血病,本公司按约定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外,再给付10万元特别保障疾病保险金,附加合同终止。若因意外伤害导致上述情形,不受一年的限制。

  慧择提示:国寿绿荫呵护少儿两全保险投保案例怎么样?国寿绿荫呵护少儿两全保险的投保范围是凡出生二十八日以上、十六周岁以下,身体健康的消费者,对于参保人来说,购买绿荫呵护少儿两全保险,既能提供重大疾病保障,又能补充孩子教育投入,同时能每年有一定的理财性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