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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索赔时间介绍

更新时间:2017-09-21 14:26
  【摘要】交通事故保险索赔时间有多久?当保险事故后,被保险人应当尽力保护好现场,同时在48小时内通知保险公司,并起10天内向保险人提交一系列证明材料,超出约定时间范围保险人有权拒赔。

  定义

  交通事故索赔期限是指保险条款规定的保险人接受被保险人或受益人提出的请求赔偿或给付保险金的期限。


  交通事故保险索赔期限

  1、机动车辆保险条款第二十八条规定:保险车辆发生保险事故后,被保险应在48小时内通知保险人。被保险人应在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对交通事故处理结案之日起10天内向保险人提交本条款第十二条规定的或保险人要求能证明事故原因、性质、责任划分和损失,确定等的各种必要单证。第三十条又规定:被保险人不履行本条款第二十四条至第二十九条规定的义务,保险人有权拒绝赔偿或自书面通知之日起解除保险合同;已赔偿的,保险人有权追回已付的保险赔款。

  2、国内航空货物运输保险条款第十七条规定:在承运人会同收货人作出货物运输事故签证时起,被保险人如果经过180天不向保险人申请赔偿,不提供必要的单据、证件,即作为自愿放弃权益。

  慧择提示:当交通事故发生时,被保险人应当在保险索赔时间期限内通知保险人,并在结案日十天内向保险人提供能证明事故原因、性质、责任划分和损失,确定等的各种必要单证,一旦超时,保险公司有权解除保险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