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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得利两全保险条款详解

更新时间:2017-05-11 10:47
  【摘要】市民若准备购买保得利两全保险,需详细了解保险条款,注意投保年龄、犹豫期和责任免除等。这样购买的保险产品能确保满足所需,发挥保险的价值。下面我们看看保得利两全保险条款详解。

  投保年龄
  指您投保时被保险人的年龄,本合同接受的投保年龄范围为出生满90天至70周岁。

  犹豫期
  自您签收本合同之日起,有10日的犹豫期。在此期间,请您认真审视本合同,如果您认为本合同与您的需求不相符,您可以在此期间提出解除本合同,我们将在扣除人民币10元的工本费后退还您所支付的保险费。解除合同时,您需要填写申请书,并提供您的保险合同及有效身份证件。

  责任免除
  责任免除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我们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被保险人自本合同成立之日起2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4)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
  (5)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6)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7)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发生上述第(1)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合同终止,您已交足2年以上保险费的,我们向被保险人的继承人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发生上述其他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合同终止,我们向您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慧择提示:保得利两全保险条款主要包括投保年龄、犹豫期和责任免除。其中投保年龄是出生满90天至70周岁,而犹豫期是签收本合同之日起,有10日的犹豫期,在此期间您选择退保,扣除10元的工本费后退还您所支付的保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