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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购房贷款政策详解

更新时间:2017-05-04 14:42

【摘要】近一段时间,全国不少城市都出台房产限购和限贷新政,除了小幅提高首套房按揭比例,更重要的是,大幅提高了二套房的首付比例,那扬州购房贷款政策有变化吗?

  贷款结清只能算首套房,首付不低于30%
  2016年4月初,扬州人行等主管部门明确规定了个人房贷的首付比例和贷款利率,目前,扬州的银行仍照此严格执行。据悉,目前扬城银行对以下三种情况,执行或比照执行“首套”住房信贷政策:(1)有购房贷款记录、但申请贷款购房时实际没有住房的居民家庭;(2)已买有一套住房、但没有购房贷款记录的居民家庭;(3)仅有一套住房、虽有住房贷款但贷款已结清的。
  目前,首次购房按照最低首付20%办理。但贷款结清就不能认定为“首次购房”,“首套房”首付就要30%。

  利率有惊喜:不少银行首套房贷利率最低8.8折
  对拥有1套住房且贷款已结清的家庭,再次申请房贷购房,首付比例不高于30%。而对于已拥有1套住房且房贷未结清的家庭,再次申请商业贷款购房,首付比例均不低于30%,房贷利率为基准利率上浮10%。
  首套房利率方面,甚至还有进一步宽松的迹象,不少银行对于信用记录好、条件好的优质客户,可以最低执行8.8折的优惠。

  慧择提示:扬州购房贷款政策是什么?扬州目前房贷政策没有变化,首次购房按照最低首付20%办理,对于信用记录好、条件好的优质客户,可以最低执行8.8折的首套房贷利率优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