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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寿鑫泰两全保险条款解读

更新时间:2017-04-25 15:19
  【摘要】对于希望通过投保获取风险保障和稳定收益的消费者而言,提前购买国寿鑫泰两全保险可以获得身故保险金保障,期满没有发生保险事故的话,中国人寿返还高额满期保险金。另外,它承保年龄十分宽泛,投保范围为30天-75周岁,覆盖了所有客户群体。同时让被保险人参与中国人寿的年度分红收益,分红收益领取方式有现金领取和累积生息两种方式。

  一、保险责任
  身故保险金: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身故,本公司按下列规定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1.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年满十八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零时前身故,身故保险金等于被保险人身故时下列两者的较大值:
  (1)本合同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
  (2)本合同现金价值。
  2.被保险人自年满十八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零时起身故,本公司按基本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
  满期保险金:被保险人生存至保险期间届满的年生效对应日,本公司按基本保险金额给付满期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二、承保范围
  从出生三十日以上的婴儿到七十五周岁以下的老人,均可投保国寿鑫泰两全保险,投保范围惠及从小到老所有年龄段,是一款真正意义上的“老一款少皆宜”的保险理财产品。

  三、分红收益
  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在符合保险监管机构规定的前提下,本公司每年根据上一会计年度分红保险业务的实际经营状况确定红利分配方案。如果本公司确定本合同有红利分配,则该红利将分配给投保人。
  投保人在投保时可选择以下任何一种红利处理方式:
  1.现金领取;
  2.累积生息:红利保留在本公司以年复利方式累积生息,红利累积的年利率每年由本公司公布。 若投保人在投保时没有选定红利处理方式,本公司按累积生息方式办理,本合同在效力中止期间不享有本公司红利的分配,本公司每年向投保人提供一份红利通知书。

  慧择提示:作为国寿重磅打造的一款保险理财产品,国寿鑫泰两全保险不仅承保年龄宽泛,而且保障条款简单,保险理财功能十分突出,并且让投保人每年参与保险公司的分红收益,后期在领取红利时,方式也有现金领取和累计生息两种选择,全方位满足现代人的保险理财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