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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海理财宝保险条款内容解说

更新时间:2017-04-05 09:57

【摘要】购买前海理财宝年金保险可以获得身故保险金、生存保险金的保障,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投保人的经济负担。但投保人对被保险人故意伤害等情况则不在这款保障计划的承保范围内,投保前建议客户认真查看合同条款内容。下面是对这款前海理财宝保险条款的介绍。

  保障内容
  身故保险金:若身故,按如下两者的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1)合同所交保险费减去按合同约定的身故之日前的“生 存保险金”总额。(2)身故当时合同的现金价值。
  生存保险金:(1)于犹豫期结束的次日零时仍生存,按合同首次保险费的10%给付“生存保险金”。(2)从合同生效满1个保单年度的保单周年日开始,若于每个保单年度的保单周年日仍生存,我们按基本保险金额的20%给付“生存保险金”。(3)于年满70周岁的保单周年日仍生存的,按合同的所交保险费给付“生存保险金”。
    
  责任免除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我们不承担给付“身故保险金”的责任: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被保险人在本主险合同生效之日(若曾复效,则自本主险合同最后复效之日)起2 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4)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
  (5)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6)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7)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慧择提示:以上就是对前海理财宝保险的合同条款内容解析,建议广大消费者在投保前认真阅读合同条款内容,对投保这款两全保险可以获得哪些保障有全面的了解,以大大提升自己的投保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