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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固原养老保险缴费新政策

更新时间:2017-08-27 17:19

【摘要】2017年固原养老保险缴费新政策已经公布,据了解,新公布的政策内容涉及养老保险的缴费标准和养老制度的完善,其中,新政策将本市的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确定为2841元至14202元,以下是详细介绍。

  确定养老保险的缴费标准
  据悉,固原市政府对今年本市的养老保险缴费标准作出了明确规定,其中,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是根据企业和职工上年度实际工资收入,企业按自治区上年度职工社会月平均工资60—300%范围内核定,即基数上限为14202元,下限为2841元。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以上年度全区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0℅——1倍为基数。养老保险缴费比例为单位职工共同缴纳28℅,其中单位20℅,个人8℅;而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的缴费比例为20℅,全部由个人承担。

  进一步完善养老保险制度
  根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自治区人民政府于2006年6月印发了《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对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缴费政策和养老金计发办法做了大的调整,制度逐步走向统一。此后每年固原市都会进一步完善基本的养老制度,今年还对该市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作出规定,即被征地农民可根据自身的经济承受能力,自愿选择养老保险的缴费档次,缴费的比例为20%。

  慧择提示:由上可知,2017年的固原养老保险缴费新政策不仅确定了本市的养老保险缴费标准,即将单位的养老保险缴费比例确定为20%,个人确定为8%,同时还进一步完善了基本的养老保险制度,并将被征地农民纳入保险的覆盖范围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