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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海南州大病医疗保险新政策

更新时间:2017-02-21 11:16

【摘要】2017年海南州大病医疗保险新政策已经公布,据了解,新政策的内容涉及海南州医保中的大病保险覆盖范围和大病医保机制的改革,其中,新政策减轻大病患者的费用负担,将大病报销比例提高到80%。

  扩大大病覆盖范围,实行大病保险全覆盖
  据悉,青海省巩固完善全民医保体系,实行大病保险全覆盖,筑牢医疗保险“第二道防线”。按人均年50元标准统筹建立城乡居民大病医疗保险基金,所需资金从城乡居民医保统筹基金或结余基金中支出,不额外增加参保参合群众的经济负担。保障的对象为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保险覆盖所有大病,不以疾病病种区分。住院费用个人自负部分达到起付线5000元的全部纳入大病医疗保险,报销比例为80%。且大病保险不限病种,实报比例达70%。

  改革医保机制,减轻大病患者的费用负担
  据悉,青海省已实现由县到省的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全覆盖,重点围绕破除以药补医、创新体制机制、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青海省作为全国首批4个综合医改试点省之一,医改投入年均增长20%以上,以破解公众“看病贵、看病难、看病远”的状况。青海省将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并轨,2016年,青海城乡居民医保人均筹资标准达到610元,参保率98%以上,城乡居民医保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达到78%。青海建立了覆盖全省的大病医疗保险,已累计为16.3万名患者支付大病医保费用8亿元,有效缓解了大病患者因病致贫、因病返贫。

  慧择提示:从上可知,2017年的海南州大病医疗保险新政策不仅扩大了大病的覆盖范围,在全省实行大病保险的全覆盖,还进一步改革了医保机制,减轻大病患者的费用负担,将大病的报销比例提高到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