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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聚富年年投资连结保险条款简介

更新时间:2016-12-29 16:08
  【摘要】平安人寿的聚富年年投资连结保险是一款为消费者提供终身生命保障的产品,它的保险责任仅有一项,即给付身故保险金。值得消费者注意的是,如果导致被保险人死亡的情形为平安聚富年年投资连结保险责任免除条款中的任意一个,平安人寿不承担给付身故保险金的责任。

  保险责任
  被保险人身故,平安人寿按下列两者之和给付身故保险金,本主险合同终止:(1)被保险人身故当时的基本保险金额;(2)收到被保险人死亡证明文件后的下一个资产评估日的本主险合同项下投资单位价值总额。若平安人寿收到被保险人死亡证明文件时您支付的保险费均未分配进入投资账户,上述第(2)项为扣除初始费用后的保险费及其在划入投资账户前产生的利息。

  保险金申请
  受益人申请身故保险金时,首先要填写保险金给付申请书,然后要提供以下材料:保险合同;受益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国家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医疗机构、公安部门或其他相关机构出具的被保险人的死亡证明;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等有关的其他证明和资料。


  保单贷款
  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当平安聚富年年投资连结保险保单产生现金价值时,消费者可向平安人寿申请保单贷款,贷款金额最高为保单现金价值扣除各项欠款后余额的80%,贷款期限最长为6个月。

  责任免除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平安人寿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被保险人自本主险合同成立或者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2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4)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
  (5)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6)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7)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慧择提示:对于投保平安聚富年年投资连结保险的消费者而言,认真阅读产品条款很有必要,这样您就能清楚知晓自身的投保利益、保单贷款金额和期限、不能获赔情形以及保险金申请等细节。通过“聚富年年”条款可知,若被保险人不幸身故,受益人需准备好保险金给付申请书、保险合同、有效身份证件、被保险人死亡证明等材料,才能顺利索赔身故保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