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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河南新农合政策解读

更新时间:2017-08-26 05:18

【摘要】为了切实解决广大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河南省近年不断调整新农合政策,从而给人们提供更好的服务。据悉,2016年河南新农合政策不仅调整个人缴费标准,还指出大病保险筹资标准不变,同时整合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两项制度。

  个人缴费标准调整
  2016年河南省参加新农合人员,个人缴费为120元。各地区要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对相关部门资助参合的五保供养对象、低保对象等特殊群体,要及时掌握资助范围和资助标准,提高特殊困难群体参合率,确保资助资金及时到位,避免重复缴纳参合资金。


  大病保险筹资标准不变
  2016年度维持新农合大病保险筹资标准不变,河南郑州、洛阳、新乡3市从2016年起纳入省级统筹实施范围,3市的上年度结余资金返回至各统筹地区新农合基金专户。经测算,3市分别按照人均24元、22元、22元缴纳2016年度新农合大病保险资金。其余全省各地市,由省级财政部门根据各地新农合大病保险实际缴费标准和2016年度参合人数,直接从中央及省财政对各地的财政补助资金中提取2016年度大病保险资金。

  整合城居保和新农合
  2016年,河南省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加快实现城乡居民医保覆盖范围、筹资政策、保障待遇、医保目录、定点管理、基金管理“六统一”,优先整合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两项制度。对城乡差距较大、一步到位存在难度的整合项目,设置2年过渡期,自2017年正式实施。

  慧择提示:2016年河南新农合政策指出,今年参保居民的缴费标准有所变化,为120元每人,而大病保险筹资标准不变,其中郑州、洛阳、新乡分别按人均24元、22元、22元筹资。另外,河南省还将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两项制度整合,预计2017年正式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