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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平洋加倍爱少儿重疾保险条款简介

更新时间:2017-08-28 05:12
  【摘要】很多家长为了规避孩子罹患重大疾病带来的经济风险,纷纷投保太平洋加倍爱少儿重疾保险。对于这部分家长来说,一定要认真阅读太平洋加倍爱的条款,尤其是保险责任、疾病观察期、责任免除、理赔材料等内容,这样您才能清楚了解自家孩子可以获得哪些保障、什么情况下才能获赔以及能获得多少赔偿金。

  保险责任
  重大疾病保险金:若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被确诊初次发生本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或在疾病观察期后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被确诊初次发生本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公司按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给付保险金,合同终止。
  特定疾病保险金:若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被确诊初次发生本合同约定的特定疾病,或在疾病观察期后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被确诊初次发生本合同约定的特定疾病,公司除按前款约定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外,另按本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 50%给付特定疾病保险金;若被保险人在疾病观察期内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被确诊初次发生本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公司按您已支付的本合同的保险费金额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疾病观察期
  首次投保或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届满后第31日起提出继续投保申请,且经太平洋保险公司同意的,自合同生效日起60日内为疾病观察期。


  责任免除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发生疾病、达到疾病状态或进行手术的,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故意自伤、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
  (4)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5)被保险人感染艾滋病病毒或患艾滋病;
  (6)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7)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8)遗传性疾病,先天性畸形、变形或染色体异常。

  理赔材料
  投保太平洋加倍爱少儿重疾保险后,若被保险人不幸罹患合同约定的疾病,投保人可向保险公司提出理赔申请,但需要提交保险合同或电子保险单号、申请人的有效身份证件以及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二级以上(含二级)医院出具的附有病理显微镜检查报告、血液检查及其他科学方法检验报告的病史资料及疾病诊断报告书。原发性心肌病的理赔须由三级以上(含三级)医院出具前述报告和资料,另外,投保人还要提供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伤害程度等有关的其他证明和资料。

  慧择提示:通过太平洋加倍爱少儿重疾保险条款可知,“加倍爱”主要承担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和特定疾病保险金的责任,被保险人在不同情况下出险,所获得的赔偿金额有所不同。不管怎样,只要被保险人患病的原因不在责任免除范围之内,都可以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且需要提供保险合同/保单号、身份证件、疾病诊断报告书等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