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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康千里马两全保险条款简要介绍

更新时间:2017-08-28 09:28
  【摘要】据了解,泰康人寿销售的千里马两全保险可对消费者承担给付满期保险金、疾病身故保险金和意外身故保险金的责任。若您想获悉泰康千里马两全保险的赔偿金额和条件,则要认真阅读产品条款中的保险责任。需要注意的是,若被保险人因责任免除中的情形身故,泰康人寿将拒绝赔偿。

  保险责任
  满期保险金:被保险人生存至保险期满的生效对应日,向生存保险金受益人给付满期保险金,本合同终止。其中, 一次性交纳保险费的,满期保险金=保险金额;年交保险费的,满期保险金=保险金额×保险期间(年数)。
  疾病身故保险金:若是一次性缴费,一年内因疾病身故的话,泰康人寿无息返还所交保险费;一年后因疾病身故,则给付疾病身故保险金。若是每年缴费,疾病身故保险金=基本保险金额×身故时的保单年度数。
  意外身故保险金:一次交费的话,意外身故保险金=基本保险金额×2;每年缴费的话,意外身故保险金=基本保险金额×身故时的保单年度数×2。


  责任免除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泰康人寿不承担给付身故保险金的责任: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
  (4)被保险人在本合同成立(若曾复效,则自本合同最后复效)之日起2 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5)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6)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7)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慧择提示:根据泰康千里马两全保险条款可知,被保险人不仅能获得身故保障,还能领取满期生存保险金,前提是要满足条款规定的身故或生存条件。而且,选择一次性缴费的消费者,后期领取的保险金与选择每年缴费的消费者完全不同。不管怎样,消费者们都应提前了解一下产品的理赔细节,以免后期产生不必要的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