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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天津公积金提取条件有哪些

更新时间:2017-08-27 08:38
  【摘要】2016年天津公积金提取条件包括哪些?从天津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上获悉,天津公积金提取条件因申请人是购房、租房还是还贷的情况而异,其中购房提取公积金的话,需提供购房合同、协议或者等证明材料;租房提取公积金的话,本人及配偶名下没有住房,且没有住房贷款记录;还贷款的话,提取个人公积金账户余额需符合具体的规定。

  一、购房
  (1)购买自住住房的,提供购房合同、协议或者其他证明;
  (2)购买自住住房的,提供建设、土地等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者其他证明文件。

  二、租房
  (1)本人及配偶名下没有住房,且没有住房贷款记录;
  (2)经国土房管部门认定具备享受廉租住房实物配租补贴、廉租住房租房补贴或经济租赁住房租房补贴资格。
  (3)多人合租同一套住房的,承租人中的一人及其配偶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其他承租人及其配偶均不能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4)职工及其配偶同时租住两套(含)以上住房的,只能就一套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5)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未结清的,职工及配偶不能办理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

  三、还贷
  (1)偿还贷款本息的,借款人及配偶可申请提取借款合同约定的贷款到期当月之前(含当月)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且合计不超过已偿还的贷款本息。
  (2)提取人名下同时有未还清的公积金(组合)贷款,须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未逾期才能办理该提取业务。

  慧择提示:2016年天津公积金提取条件因申请人具体的提供公积金用途而异,大家可以根据上文提示对号入座,看看自己的情况申请天津公积金提取手续要满足哪些条件,以提高自己的手续办理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