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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济南公积金提取新政 额度是多少

更新时间:2016-09-28 17:31
  【摘要】参缴济南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应清楚了解济南公积金提取新政,包括提取条件、提取额度等内容,这毕竟关系到您的切身利益。通常而言,济南公积金提取的实际额度需要根据职工们的具体情况而定,有可能是账户内的全部余额,有可能只是其中一部分,您可以通过下文了解具体情况。

  全额提取
  存在以下情形的职工,可将公积金账户余额全部支取:1、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人员;2、死亡或宣告死亡人员的继承人;3、失业、下岗人员;4、离、退休人员;5、非本市户口的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6、非本省户口的职工调动到外省工作;7、出境定居人员。


  部分提取
  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所有提取人提取总额度不得超过实际支出,且每个提取人一套住房只能提取一次。
  无自有住房需支付房租:租赁商品房的,每人每次提取金额不超过7200元;租赁公共租赁住房的,提取额度合计不超过实际房租支出金额。
  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所有提取人提取总额度不超过该次提前还贷的金额。
  城市低保人群:提取金额不得超过该家庭当年实际支出的房租或者物业费,且年度最高可提取额度为12000元。

  慧择提示:济南公积金提取新政指出,若申请者存在离退休、出国定居、失业下岗等情况,便可提取公积金个人账户的所有额度;若申请者打算购房、还贷或支付公租房房租,济南公积金提取额度不可超过实际支出;若无房者打算支付商品房房租,提取金额最高为7200元;城市低保人群支付房租或物业费的,提取额度不可超过12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