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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寿福馨两全保险条款简介

更新时间:2017-08-28 14:43

【摘要】作为一款由中国人寿推出的生死两全保险,国寿福馨能够给消费者带来多方面保障,因而在市场上备受关注。不过,对于初次购买国寿福馨两全保险的消费者而言,应认真阅读保险条款,尤其是它的投保年龄、保险责任、责任免除等内容,以便给自己带来帮助。

  投保年龄
  凡十六至六十周岁、身体健康者均可作为被保险人,由本人或对其具有保险利益的人作为投保人向中国人寿保险公司投保保险。

  保险责任
  在合同有效期间内,中国人寿公司负以下保险责任:
  一、被保险人生存至约定满期年龄的生效对应日,中国人寿公司按保险单载明的保险金额给付满期保险金,合同终止。
  二、被保险人身故,中国人寿公司按保险单载明的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


  责任免除
  因下列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中国人寿公司不负保险责任:
  一、投保人、受益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
  二、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拒捕;
  三、被保险人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
  四、被保险人在合同生效(或复效)之日起二年内自杀;
  五、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有效驾驶执照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交通工具;
  六、被保险人感染艾滋病病毒(HIV呈阳性)或患艾滋病(AIDS)期间,或因先天性疾病身故;
  七、被保险人在合同生效(或复效)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因疾病身故;
  八、战争、军事行动、暴乱或武装叛乱;
  九、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及由此引起的疾病。
  无论上述何种情形发生,合同终止。投保人已交足二年以上保险费的,中国人寿公司退还合同现金价值;投保人未交足二年保险费的,中国人寿公司在扣除手续费后,退还保险费。

  慧择提示:根据国寿福馨两全保险的条款可以知道,该产品适合16至60周岁人士投保,可以给消费者带来身故保险金、满期保险金。不过,它也有一定的免责事项,一般被保险人故意犯罪、吸食或注射毒品、无有效驾驶执照驾驶等情况导致的身故,保险公司不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