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资讯

辽宁生育保险有哪些新政策

更新时间:2016-07-20 16:02

【摘要】各种新政策的出现,会使我们的生育保险报销条件、比例等事项产生变化,那么辽宁生育保险有哪些新政策呢?它对生育保险的报销比例、标准等产生了什么样的影响呢?

  一、医保卡可支付产检等门诊费用
  以前,不能用医保卡内的钱付生育费。这次调整,个人账户里的钱应用得更广泛,也可以支付参保人员生育保险就医发生的门诊和住院医疗费中个人负担的费用。这意味着,只要您个人账户中有钱,产检等门诊发生的费用,也可以用医保卡里的钱进行支付。

  二、生育医疗费不再采取限额补贴
  一直以来,生育住院医疗费都是实行限额补贴,正常产的补贴标准为2300元,难产及剖宫产的补贴标准为3200元。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补贴标准增加300元。剖宫产术中同一切口下行子宫肌瘤、卵巢肿瘤(包括卵巢囊肿)等其他手术的,补贴标准分别增加500元。

  三、在外地医院生娃补贴标准上调
  参保人员在本市非定点医疗机构或外地医院生育住院医疗费支付政策,仍然实行限额补贴,但补助待遇今年也有提高。补贴标准正常产由原来的2300元增至2500元,剖宫产及难产由原来的3200元增至3500元。多胞胎生育的,增加补贴500元(原政策是每多生一个孩子,增加补贴300元)。剖宫产术中同一切口下行子宫肌瘤、卵巢肿瘤(包括卵巢囊肿)等其他手术的,增加补贴标准由原来的500元增至1000元。

  四、城镇居民正常产补贴限额上调5倍
  不仅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待遇提高,居民医保的生育保险待遇也提高了。以前居民医保的正常产限额补贴是300元,剖宫产、难产补贴500元;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补贴100元;剖宫产术中同一切口下行子宫肌瘤、卵巢肿瘤(包括卵巢囊肿)等其他手术的,分别增加补贴100元。新政策调整后,限额补贴均上调了,其中正常产1500元,提高了4倍,剖宫产及难产补贴2000元;多胞胎生育的补贴标准增至300元;剖宫产术中同一切口下行子宫肌瘤、卵巢肿瘤(包括卵巢囊肿)等手术的补贴标准增至600元。同时,将妊娠28周及以上引产纳入基金支付范围。

  五、参保男职工的未就业配偶生孩补贴提高
  如果您是参加医保的男职工,妻子没有工作也没有参保,那么您妻子生孩子住院医疗费也可得到补贴,而且补贴还有所上调。本次政策调整提高了男职工未就业配偶生育住院医疗费定额补贴标准,新老政策的生育住院医疗费补贴标准均与城镇居民参保人员待遇标准相同,也就是可享受到上调后的城镇居民参保的限额补贴金额,即正常产1500元,剖宫产及难产2000元等。

  六、产前检查将享有一次性补贴
  按照之前的医保政策,参保职工的产前检查补贴含在生育住院医疗费补贴中,只有当生育住院发生的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范围内的医疗费低于限额补贴标准时,差额部分才可以抵减产前检查费。城镇居民参保人员及男职工未就业配偶没有产前检查补贴待遇。

  七、外籍参保职工也有补贴
  之前,关于外国籍职工生育保险待遇上没有说法。今年,在新增政策中明确,在沈阳参加生育保险的外国籍职工(指在中国境内合法就业的非中国国籍的人员),享受生育(含妊娠28周及以上引产)住院医疗费补贴、产检补贴和生育津贴(不包括2个月晚育奖励津贴及计划生育相关待遇)。生育保险基金最多支付其两次生育住院医疗费补贴、产前检查补贴和生育津贴。

  慧择提示:辽宁生育保险主要有医保卡可支付产检等门诊费用、生育医疗费不再采取限额补贴、在外地医院生娃补贴标准上调、城镇居民正常产补贴限额上调5倍等新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