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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州公积金异地买房政策

更新时间:2017-08-25 10:24
  【摘要】衢州市已经签订了《浙江省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异地贷款合作协议书》,所以衢州公积金异地买房是可行的。在政策出台后,市民可以在该省内任意城市用公积金贷款购买房子,贷款政策按购房地执行。

  购房地中心提供异地贷款资金,并负责异地贷款受理、审批签约、抵押担保、发放及回收管理等;借款职工需要到缴存所在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开具借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及贷款情况证明;缴存证明、购房地中心发放的贷款等情况通过全省住房公积金OA平台查询认证后,决定是否准予贷款。

  此外,职工办理异地贷款后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优先用于偿还贷款(含本金、利息及罚息);缴存地中心依据购房地中心出具的上年度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还款凭证,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购房和还贷提取业务,具体按照缴存地中心的提取政策执行。

  另据了解,去年年底该市就出台了异地贷款购房的政策,即凡是持有该市户口的个人,在省内其他地区工作,连续正常缴存公积金六个月以上,即可向该市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购房贷款。而从2015年9月1日开始,这项政策受益范围就进一步扩大,取消了户籍的限制,省内区域的职工连续缴存公积金6个月以上,即具备了省内公积金购房异地互认的资格。

  慧择提示:衢州公积金异地买房是可以的,只要连续缴存公积金6个月以上,就具备了省内公积金购房异地互认的资格。需要指出的是,异地贷款执行购房地中心贷款规定,而提取则按缴存地中心的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