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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掖公积金转移怎么办理

更新时间:2017-08-28 03:04
  【摘要】职工在本市范围内调动工作的,单位合并或分设的,单位撤销、破产、解散后职工与新就业单位重新建立劳动关系的,原单位应在30日内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转移手续。下面我们看看张掖公积金转移怎么办理?

  办理要件:
  1、经办人和调出职工身份证复印件;
  2.本市范围内调动工作的提供工作调动介绍信或任职文件复印件、经办人和调出职工身份证复印件;单位合并或分设的提供合并、分设的批准文件或相关证明材料;单位撤销、破产、解散后职工与新就业单位重新建立劳动关系的提供新就业单位出具的证明。

  办理流程:
  已开通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平台的缴存单位,当职工调往同一缴存管理部的其他单位时,可直接通过网上业务办理平台申报转移。未开通的网上业务平台的,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转出与转入单位所属辖区管理部相同的:单位或职工提供要件材料→所属辖区管理部审核后办理转移或合并手续
  转出与转入单位所属辖区管理部不同的:单位或职工提供要件材料→转入单位所属辖区管理部登记办理。

  办理时限:手续齐全情况下,同管理部转移或合并的不超过3个工作日,跨管理部转移的不超过5个工作日。

  慧择提示:张掖公积金转移怎么办理?同城转移单位或职工提供要件材料去所属辖区管理部,然后管理部审核后即可办理转移或合并手续;而异地转移则需要单位或职工提供要件材料;然后去转入单位所属辖区管理部登记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