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昭通公积金补缴怎么办理

更新时间:2016-06-30 14:54
  【摘要】各单位应当在每月发薪5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所属县(区)分中心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新成立的单位,从成立之月起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新参加工作和新调入职工,单位应从建立劳动关系当月起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单位欠缴住房公积金或缓缴住房公积金到期的,应及时补缴住房公积金;下面我们看看昭通公积金补缴怎么办理?

  须提供的资料:
  1.单位经办人在归集系统内自动生成的《昭通市县(区)住房公积金汇缴书》(一式四份)及《昭通市县(区)住房公积金补缴书》(一式四份)原件上签字认可;
  2.《昭通市县(区)住房公积金补缴清册》(一式二份,加盖单位公章);
  3.付款票据(转账支票、进账单或汇票等);
  4.单位补缴住房公积金情况说明书。
  5.新增需提供职工工资转移介绍信或单位工资证明。

  办理流程:单位提供办理材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所属县(区)分中心审核→受托银行入账→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所属县(区)分中心登记个人明细账

  慧择提示:昭通公积金补缴怎么办理?首先单位提供材料去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其次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所属县(区)分中心对材料进行审核;然后受托银行补缴金额入账;最后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所属县(区)分中心登记个人明细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