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萍乡公积金异地买房贷款事宜

更新时间:2017-08-26 19:55

【摘要】在公积金政策不断放宽的今天,萍乡职工可进行异地贷款买房。不过,萍乡公积金在异地贷款买房时,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其中包括连续足额缴存公积金半年以上。

  条件
  (一)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且账户状态正常;
  (二)未使用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或者首次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已经结清,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买住房;
  (三)申请人提供户籍所在地一个住房公积金缴存人作为该贷款连带担保责任人。


  流程
  (一)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接受职工的异地贷款业务咨询,并一次性告知贷款所需审核材料;
  (二)职工本人或其委托人向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提出申请,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根据职工申请,核实职工缴存贷款情况,对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或首次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已经结清的缴存职工,出具《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使缴存证明》;
  (三)萍乡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受理职工异地贷款申请后,向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核实《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信息真实性和完整性。核实无误的,应按规定时限履行贷款审核审批手续,并将《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办理回执》反馈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
  (四)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对职工异地贷款情况进行标识,并建立职工异地贷款情况明细台账,最后即可获得贷款。

  慧择提示:萍乡公积金如何异地贷款买房?首先,职工要满足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首次使用公积金贷款等条件。满足条件之后,职工可到贷款城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咨询业务,并向缴存城市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