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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余公积金转移事宜

更新时间:2017-08-26 09:40

【摘要】如果新余单位与职工结束劳动关系,单位应当及时为其办理公积金转移手续。据悉,新余公积金在转移时,单位需要提交《新余市住房公积金转移申请书》、职工个人身份证等资料。

  所需材料
  1、单位填写管理中心统一印制的《新余市住房公积金转移申请书》。
  2、单位办理2人(含)以上转入同一单位的集体转移时,还须填写《住房公积金转移清册》,一式两份,加盖单位印章,一份单位留存,一份报管理部。


  注意事项
  1、住房公积金转移业务要求转出单位先为职工办理封存手续,即要求个人账户必须是封存状态;
  2、因工作调动办理转移的,转入新单位应自与职工建立劳动关系之日起30日内,先为职工开立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再办理住房公积金转移手续。
  3、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计算机系统中身份证号为假号的人员不得办理转移,须先通过个人信息变更程序更正个人身份证号后方可办理转移。

  慧择提示:新余公积金如何转移?它的流程十分简单,单位只需携带《新余市住房公积金转移申请书》等资料到管理中心办理手续即可。需要注意的是,要想顺利完成转移,转出单位必须先为职工办理封存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