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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公积金转移事项说明

更新时间:2016-06-13 18:01

【摘要】当厦门职工转换公司或是单位合并、分立、破产,需要及时将公积金转移出去。不过,情况不同,厦门公积金的转移手续也不一样,一般若职工转移至新工作单位工作,则直接到受托银行办理手续即可。

  条件
  1、已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单位新录用或新调入职工,职工原已设立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从原工作单位转移至新工作单位的;
  2、单位合并、分立、撤销、解散或破产,职工批量并入已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新工作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从原工作单位批量转移至新工作单位的;
  3、职工有两个或两个以上住房公积金账户,需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合并的。


  流程
  1、符合上述申办条件第1、3项的,职工或单位直接到住房公积金开户银行办理。
  2、符合上述申办条件第2项,职工批量并入新工作单位且原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注销,属同行内(指同一银行的不同经办网点之间,以下同)账户转移的,直接到住房公积金开户银行办理;属跨行(指不同银行之间,以下同)账户转移的,到市政务服务中心一层C厅国土房产综合服务厅(二)(湖里区云顶北路842号)公积金窗口办理收件手续,取件后到住房公积金开户银行办理。

  慧择提示:厦门公积金如何转移?如果职工是因换工作而转移公积金,则直接到银行办理手续即可;如果是因单位合并、分立、撤销、解散或破产而转移公积金,则需要分两种情况,您需要具体对待,但不管怎样,都要提供职工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