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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公积金转移怎么办理

更新时间:2016-06-12 15:10
  【摘要】河南省公积金转移怎么办理?公积金转移有内部转移和外部转移,两种方式提供的材料和办理手续是不同的,因此,客户可以要根据自己的转移方式提前准备好材料,确保转移的顺利进行。

  职工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办理公积金转移业务:
  1.职工工作调动并转移工资关系的;
  2.单位因合并、分立致使职工需要转入新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的;
  3.单位因撤销、破产、解散致使职工重新就业转入新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的。

  内部转移(双方缴存单位均在省直中心缴存)应提供的资料
  (1)《省直单位住房公积金转移通知书》加盖转出单位印鉴章
  (2)工作调动手续或新单位就业证明。

  外部转移(转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单位未在省直中心缴存)应提供的资料
  (1)《省直单位住房公积金转移通知书》加盖原单位印鉴章;
  (2)转移人身份证
  (3)接收方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接收函。

  慧择提示:以上是对河南省公积金转移怎么办理的介绍,人们办理公积金转移时证明材料必须提供原件,因此,切记不要带复印件材料去办理,这样会白跑一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