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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陕西省公积金缴费比例是多少

更新时间:2017-08-27 07:46
  【摘要】2016年陕西省公积金缴费比例是多少?根据最新的文件显示,陕西省职工个人缴存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纳的比例最低为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最高则不可以超过12%。

  (一)缴存比例
  根据《条例》第十八条、建金管[2005]5号文和《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提高使用率的意见》(陕政发[2009]16号文)的有关规定,职工个人缴存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比例,最低各为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最高各为12%;单位和个人具体缴存比例,由缴存单位在规定缴存比例范围内确定。缴存期间单位需要变更单位及个人缴存比例,只要在政策规定范围内,只需提交变更缴存比例报告备案即可。

  (二)缴存基数
  缴存基数即职工个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工资基数,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现有政策规定,缴存基数最低不得低于所在设区城市政府规定的在职职工最低工资标准,最高不超过职工所在设区城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职工月平均工资按国家统计局规定的列入工资总额的统计项目计算。每年6月,省中心会在服务网站公布当年缴存基数核定的最高和最低限额。

  慧择提示:2016年陕西省公积金缴费比例是多少?根据陕西省下发的意见表示,该地区职工缴费比例最低为5%,最高为12%,职工和单位可以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进行调整,但调整范围只可以在最低和最高标准之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