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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邯郸公积金的新政策

更新时间:2017-08-26 16:57
  【摘要】2016年邯郸公积金的新政策拓宽贷款范围,并且鼓励商业贷款转为公积金贷款,首套住房的公积金贷款比例由原来的70%提高到总房款的80%,二套房住房公积金贷款比例由原来的50%提高到总房款的60%。这些举措促进了邯郸房产市场健康发展。

  促进房产市场健康发展
  住房公积金制度是国家法律规定的重要的住房社会保障制度,旨在为城镇职工解决住房问题提供保障。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住房形势的变化,住房公积金制度的改革也在逐步推进。
  省住建厅按照国家住建部召开的全国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要求各设区市进一步落实好近半年来国家的有关政策。日前,市政府召开专题会议,就进一步激活我市房地产市场、促进住房消费等事项,要求相关部门研究制定促进商品房销售等一系列政策措施。
  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召开全体会议,研究出台我市住房公积金新政,主要包括增加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提高贷款比例、鼓励“商转公”贷款业务和扩大异地贷款范围。

  增额度提比例
  “以往,我市公积金首套住房贷款比例为总房款的70%,额度为40万元(双职工缴存)。”主城区当前房价一般在六千元左右,买一套120平方米的房子,总价约70万元。贷足40万元,只占总房款的不足60%,不能完全满足职工的需求。
  对此,市住房公积金新政将“首套住房的公积金贷款比例由原来的70%提高到总房款的80%,二套房住房公积金贷款比例由原来的50%提高到总房款的60%。购买主城区普通商品房,夫妻双方缴存公积金的职工家庭,贷款额度由原来的40万元提高到了60万元;单方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家庭,贷款额度由原来的30万元提高到了40万元”。
  另外,根据我市各县(市、区)的房价水平和住房公积金归集量,新政规定:“各县(市、区)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根据
  当地房价水平,在原有基础上提高10万元。当前,武安、峰峰、永年、磁县等西部县(市、区)房价较高,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从30万到40万不等,而鸡泽、曲周等东部县房价较低,贷款额度在10万元至20万元左右,此次贷款额度整体提高10万元,基本可满足不同县域、不同层次及不同户型购房职工的需求。

  鼓励“商转公”
  鼓励个人商业住房贷款转为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简称“商转公”),是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重要形式之一。市住房公积金新政规定:“具备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资格的职工可将原来商业住房贷款转为住房公积金贷款。”
  “商转公”贷款的基本操作流程是:职工按照商业贷款剩余的本金数额申请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批准后,由担保公司替申请人还清商业贷款,注销原来的抵押登记,重新办理公积金贷款的抵押登记,担保公司收取借款人一定比例的担保服务费,然后公积金中
  心将贷款发放给担保公司;如果申请人本人自行还清前面的商业贷款,公积金中心将贷款直接发放给个人。

  拓宽贷款范围
  当前职工跨地区流动日益增多,在就业地缴存公积金,回原籍贷款购房的需求很大,支持异地贷款可极大方便这部分职工。据了解,住建部近期正在征求各地意见,拟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放开异地贷款,旨在进一步提高住房公积金使用率,让更多的缴存职工享受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的优惠政策。
  对此,市住房公积金新政规定:“由原来在全省范围内开展的异地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扩大到全国范围,只要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都可使用住房公积金在邯郸市贷款买房。”

  慧择提示:2016年邯郸公积金的新政策在贷款范围和贷款额度等多方面做出调整,已经完善了市民公积金的使用率,减轻了人们购房的经济压力,并且逐步改善全市人们的居住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