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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公积金转移注意事项

更新时间:2017-08-26 11:33

【摘要】一般来说,职工工作变动后,福建公积金也需要及时转移。对此,您要知道,福建住房公积金的转移主要有两种形式,即内部转移与外部转移,它们需要注意的事项有所不同,您应该具体分析,以便可以顺利完成转移手续。

  1、内转:是指转出单位和转入单位均在省直中心缴存住房公积金,内转又分同行内转和跨行内转。同行内转是指在省直中心内部建行转建行、工行转工行,即转出单位和转入单位都在建行或都在工行。跨行内转是指在省直中心内部建行转工行、工行转建行,即转出单位和转入单位不在同一个银行。只要是内转,填写公积金转移凭证时,转出账号和转入帐号均填写职工个人公积金存折账号。


  2、外转:是指转出单位在省直中心缴存,转入单位不在省直中心缴存,即公积金转移到其它中心。外转填写公积金转移凭证时,转出账号为职工公积金存折账号,转入账号请各单位和转移职工一定要了解清楚,否则一旦填错,造成退票,直接影响职工个人利益。从2009年6月1日起,凡所有外转都需对方转入中心提供一份转入职工的缴存证明,缴存证明上必须有转入职工的姓名、身份证号码、公积金账号、开户时间及转入中心名称、转入账号、承办银行名称等信息。公积金转移凭证上的内容与缴存证明上内容需一致。外转时,在转移凭证上还要填写转移职工身份证号码和联系电话(或单位经办人电话)。

  慧择提示:福建住房公积金有内部转移和外部转移两种形式,其中前者在转移时要填写转移凭证、职工个人公积金存折账号,而后者在转移时要清楚了解转入账号,否则会让职工的利益受损。另外,外转还需提供一份缴存证明,上面包括职工姓名、身份证号等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