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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公积金提取费用有哪些规定

更新时间:2017-08-26 17:12
  【摘要】公积金提取指缴存人按照公积金提取的要求,到公积金提取办理部门办理公积金提取手续,将公积金账户的金额转到个人账户上,类型主要可以分为部分提取和销户提取,今天小编主要为您介绍呼和浩特公积金提取费用有哪些要求。

  部分提取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提取金额不足以支付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费用的。
  2.职工住房被拆迁后购买住房的,其合计提取总额应当不超过扣除拆迁补偿款后实际发生的购房支出。
  3.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职工及其配偶、子女累计提取总额应当不超过偿还贷款本息。
  4.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的:按照实际房租支出票据金额提取。
  5.有重大疾病或事故的,提取额度不能超过医疗费用或事故处理费用。

  全部提取
  1.退休、退职的;
  2.与单位解除(终止)劳动(人事)关系且本人申请销户的;
  3.户口迁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管辖范围(包括出境定居)的;
  4.在职期间被判处刑罚,并与所在单位解除(终止)劳动(人事)关系的;
  5.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慧择提示:呼和浩特公积金提取费用的要求需要按照两种类型来划分,部分提取和全部提取费用的要求是不同的,职工需要按照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适合自己的提取方式,以此满足自身使用公积金买房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