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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

更新时间:2017-08-26 15:48
  【摘要】住房公积金的缴纳为居民日后购房、装修提供一定的资金来源。市民想要提取公积金,就需要知道自己是否符合提取条件。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山西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供大家参考。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内的存储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户口迁出所在市、县或者处境定居的;

  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据第2、3、4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

  职工死亡或者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帐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帐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慧择提示:以上就是关于山西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的简单介绍,当您需要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或者离休、退休、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等,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内的存储余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