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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油罐车自燃损失惨重 自燃险可赔偿损失

更新时间:2016-05-13 18:00
  根据新京报2016年5月13日上午10点左右发布的报道,北京市朝阳区太阳宫北街与曙光西路交叉口处发生了一起水泥罐车自燃事故。据目击者介绍,这次油罐车自燃火情大概持续了20分钟左右,所幸并无人员伤亡,但车辆损失惨重。若车主提前为这辆水泥罐车投保了自燃险,那么损失可以转嫁到保险公司头上。

  据了解,本次北京油罐车自燃事件所带来的后果比较严重,事故车辆车头前部几乎全部烧毁,五六名水泥罐车所属公司的工作人员正在对车辆进行处理。若事故车辆之前购买有自燃险,那么车主在自燃事故发生以后的48个小时内要打电话告知保险公司出险情况,同时拨打119火警电话,通知消防队灭火,通过积极的措施挽回损失。然后由保险公司派出专门的勘察人员到事故现场进行定损和勘察,同时初步确定理赔方案,车主只需按照工作人员提示准备好自燃险理赔所需材料,提交给保险公司即可获得这笔自燃损失保险赔偿金。

  在了解自燃险的理赔步骤以后,接下来我们要分析一下自燃险的理赔范围和注意事项。自燃损失险其实就是机动车车辆损失保险的一种附加险,赔偿范围仅限于保险车辆在使用过程中,因本车电器、线路、油路、供油系统、供气系统、货物自身发生问题、机动车运转摩擦起火引起火灾,造成保险车辆的损失,以及被保险人在发生本保险事故时,为减少保险车辆损失所支出的必要合理的施救费用。

  后期理赔时,保险公司的勘察人员会严格调查这次北京油罐车自燃的原因,如果查明是因为被保险人在使用保险车辆过程中,因人工直接供油、高温烘烤等违反车辆安全操作规则造成的损失,或是因自燃仅造成电器、线路、供油系统的损失,或运载货物的损失,亦或者是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或违法行为造成保险车辆的损失,例如车内放置打火机、车载香水等易燃危险物品引起的爆炸和火灾,擅自改装、加装电器及设备导致的车辆起火,那么保险公司是有权利拒赔的。

  值得注意的是,如果车主通过自燃险索赔成功,后期将无权再向厂家与4S店索赔。因此,这次北京油罐车自燃事故若是通过保险公司自燃险获得赔偿的,那么即便是后期查明是由于油罐车供应商过失所导致的这次自燃事故,车主也无权再次向供应商索赔,通常会由保险公司代为索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