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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医保大病特病的报销范围

更新时间:2017-08-26 20:13
  【摘要】为解决群众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痛点”,国家全面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那城市医保大病特病的报销范围是什么?是超过基本医疗报销标准的并符合大病保险规定的医疗费用。

  “大病”有不同的界定标准。这次明确要求以发生高额医疗费用作为界定标准,当个人自付部分超过一定额度,就可能导致家庭灾难性医疗支出,出现因病致贫、因病返贫了,就认为这个病是大病了。肿瘤是大病,可能一个普通的慢性病,一次性费用不太高,但一年累计的费用就很高了,就认为它达到大病标准了。

  有了补充大病医保之后,大病能报销多少呢?《意见》规定,在基本医保报销的基础上,再次给予报销,要求实际报销比例不低于50%。郑文杰表示,因地区不同,参保方式不同,缴费档位不同,报销额度会有差异。拿重庆市来说,采取的是阶梯性报销,比如在基本医保报销完的基础上,自负金额在5000—10000元的给予50%的报销,10000—15000元给予55%的报销,总之是自负金额越高,报销额度也越高。这些年来,重庆市的报销上限,从3.2万逐年上升到了53.2万元。

  慧择提示:上文是城市医保大病特病的报销范围,像患恶性肿瘤需放射治疗和化学治疗、肾功能不全需长期肾透析治疗及肾移植术后需长期服用抗排异药治疗的参保人员,还可提出“特殊病种”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