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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运提单(Ocean Bill of Lading)改单费及步骤

更新时间:2017-08-27 23:34

  海运提单(Ocean Bill of Lading),是承运人收到货物后出具的货物收据,也是承运人所签署的运输契约的证明,提单还代表所载货物的所有权,是一种具有物权特性的凭证。

  海运提单一般都可以更改的,具体步骤如下:

  (1)托运人、定舱人在船舶开航后,需要更改已确认或签发的提单内容时(如更改卸货港、唛头、货名、货物件数、货物重量、货物尺码、货物包装形式、交货条款等),必须提供正式的书面申请和船公司格式的保函或有效银行担保,并填写提单更改、支付改单费,经船公司或其代理公司书面确认后,方可办理;

  (2)提单在缮制过程中出现的个别字母的错误,可加盖更正章予以更正,但该字母的差错必须是不影响该词或该语句的涵义。且必须在全套提单上进行更改,否则必须重新签发提单;每一份提单的更改不得超过三处,否则必须重新签发提单;

  (3)如在正本提单签发后(即船舶开航后)发生的变更,修改后的提单必须及时通知代理;

  (4)因提单的更改而需要重新签发提单时,必须要求托运人、订舱人交还原签发的全套正本提单。

  提单的更改:如托运人、订舱人提出更改已确认的提单时,应尽量赶在船舶开航之前办理,以减少因改单产生的费用和手续。因为改的地方不同,船公司收取的更改费也不一样:

  如更改收发货人、唛头等,一般航线收取RMB100-200不等的更改费,美加线收取USD40的更改费。更改件数、毛重、体积,需要同时更改国内海关舱单,支付改单费再加舱单更改费RMB240-1000不等。更改品名的话,需要提供出口报关单原件,如果是美国线走约价的,更改品名还要引起运价变动。若目的港更改要支付改港费。

  报关之后,提单上面的件数、毛重就不能更改了,因为按海关要求,报关单、提单 、舱单的数据必须保持一致。但收发人、唛头、品名中的规格等可以更改,如果是在船公司截单时间之前,不需要花费更改费,如果是在船公司截单之后,需要花费更改费。如果等提单签发以后,更改收货人的话,就必须征得原收货人的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