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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住院医疗保险新政策

更新时间:2017-08-25 15:39
  【摘要】各地的职工住院医疗保险新政策内容是不一样的,以某市为例,该市职工住院医疗保险将实行市级统筹,全市统一政策、统一标准、统一经办流程。以下就是具体介绍,您可以了解一下。

  缴费
  1、缴费基数(每年调整一次)为职工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总额,低于省确定的最低缴费基数的,按最低缴费基数缴纳职工住院医疗保险费用(2014年度月最低缴费基数为2300元)。
  2、缴费比例:单位缴纳7%,个人缴纳2%;特别困难的,由单位提出申请,单位按7%缴纳,个人不缴费,不建立个人账户,只享受住院医疗待遇。
  3、大额缴费标准:在职每人每月10元,单位和个人各负担5元;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应缴纳的5元,从个人账户中扣除。
  4、划入社会保障卡个人账户:在职人员按照缴费基数,45周岁以下的(含45 周岁),划拨比例为2.4%,45周岁以上的,划拨比例为3.1%(缴费基数由财政、单位提供);退休人员以个人养老金为基数,划拨比例为4%。次月划拨上月的个人账户。

  报销
  1、参保人员在市内定点医院住院的,持社保卡直接结算,只缴纳个人应当负担部分;在省结算平台内住院的,须先到县人社局医保处(具体地址:西区金海四路与银河四路交叉口、行政大厦西邻,咨询电话:7315867)办理登记手续,能联网的直接结算个人负担部分;到省外定点医院就医的,须先到县医保处登记,出院后将报销所需材料交单位,由单位统一报医保处,每季度报销一次。
  2、住院医疗待遇:
  起付线:一级、二级、三级医院分别为200、600、700元,年度内第二次住院减少100元。
  封顶线:每个年度基本医疗保险10万元,大额救助40万元,共计50万元。

  慧择提示:各地的职工住院医疗保险政策是不一样的,以上就是某市的职工住院医疗保险政策介绍,您可以参考一下。具体的您需要向您所在地的社保部门进行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