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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独二孩办理程序与申请材料说明

更新时间:2016-01-19 09:15

  【摘要】为了避免人口危机情况的出现,政府在2013年实施单独二孩政策,它主要是允许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孩子。不过,符合条件的夫妇要想生二孩,还需主动申请,一般需要由人口计生部门审批,并提交申请人户口簿、生育子女情况证明等资料。

  办理程序
  符合“单独两孩”政策要求生育第二个子女的,需经夫妻双方申请,由区县人口计生部门审批,办理再生育一个子女《生育服务证》具体程序为:
  夫妻双方如实填写《再生育一个子女申请审批表》,由双方单位或村居委会盖章,提交相关材料到市女方户籍所在地的乡镇(街道)人口计生部门,乡镇(街道)人口计生部门审核后报区县人口计生委审批。
  一方为市户籍的单独夫妇,符合条件的,可以按程序到市一方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申请办理《生育服务证》,由市一方户籍所在地区县人口计生委审批。

  申请材料
  符合“单独两孩”政策申请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应查验独生子女父母生育子女情况证明(双方单位或村居委会出具)和申请人的户口簿、结婚证、生育子女情况证明(双方单位或村居委会出具)等原件,并留存复印件一份。其父母原生育两个子女的,需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其他子女死亡的有效证明;其他子女达到法定婚龄后死亡的,村居委会应出具其未生育或收养子女的证明。注:单独夫妇原办理过《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符合条件申请再生育的,注销其《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从批准再生育次月起停止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优惠待遇,已享受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优惠待遇不予收回。

  慧择提示:单独二孩政策的实施,满足了人们生育第二个孩子的愿望。人们在申请时,需要提交生育子女情况证明、结婚证等资料。值得一提的是,如果符合条件的夫妻办理过《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但又想生二胎,应该及时将其注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