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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保险法车险四大亮点解析

更新时间:2017-08-28 09:59
  【摘要】据了解,新保险法已经出台了,它的出台具有很多亮点。其中,新保险法车险方面有四大亮点,这几点进一步明确规范了保险公司和投保车主间的权责关系,大幅增加了利于保护车主合法权益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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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亮点一:免责条款不再是道“坎”
  新保险法车险第十七条规定,订立保险合同,采用保险人提供的格式条款的,保险人向投保人提供的投保单应当附格式条款,保险人应当向投保人说明合同的内容。作为普通的投保人,大多对林林总总的保险条款并不熟知,往往到处理事故时,才知道自己的事故属于免赔条款范围。

  亮点二:车险理赔30天为限
  新保险法车险第二十三条规定,保险事故发生后,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提出索赔时,保险公司如果认为需补交有关证明和资料,应当及时一次性通知对方;在以往的保险理赔中,理赔时间过长是最让人头疼的事情,往往事故本身不大,但有的甚至要长达几个月才能拿到理赔款。然而材料齐全后,保险公司应当及时作出核定,情形复杂的,应当在30天内作出核定,并将核定结果书面通知对方。

  亮点三:车辆进行转让 保险照赔
  按照旧规,机动车在转让后,车主需要立即到保险公司进行车险保单的变更过户,如果没有完成保单的过户,一旦出险保险公司可以拒绝理赔。新保险法第四十九条规定,保险标的转让的,被保险人或受让人应及时通知保险公司,保险公司自接到通知后30天内,可以按照合同约定增加保险费或者解除合同。

  亮点四:“高投低赔”的历史过去
  新保险法车险实施后这种“高投低赔”将成为历史,新保险法规定,投保金额不得高于标的物的价值,也就是说给旧车投保时不再按照新车价,而是按照旧车目前的价值,否则违法。据了解,在新保险法实施以前,如果你花5万元买一辆二手汽车,那么在投保时会被要求按照新车当时的市场价格投保,然而当该车出现事故时,保险公司却只能参照购买时5万元的价格进行赔付,引起车主的不满。

  慧择提示:新保险法车险方面,大幅增加了利于保护车主合法权益的内容。对于车主来说,这是非常利好的政策,以后在理赔方面,不仅仅可以减少理赔时间,还改变了高投低赔的历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