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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实行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管理

更新时间:2017-08-27 01:08
  【摘要】南昌市人社局近期表示,从2016年起,该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参保人员可以使用医保卡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此举为广大参保人员提供了实实在在的便利,真正实现了善政惠民。

  据了解,根据《南昌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文件要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定点医疗机构管理。为做好该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持卡就医服务管理工作,自2016年1月1日起,该市确定南昌县由上村等1242家乡、镇、村定点医疗机构作为该市城乡居民持卡就医医疗机构,其中,南昌县 269家,进贤县268家,安义县134家,东湖区13家,西湖区11家,新建区313家,青云谱区14家,青山湖区58家,湾里区56家,经开区31家,高新区48家,桑海区5家,红谷滩新区22家。

  据悉,人社局官方网站已对南昌县由上村等1242家持卡就医定点医疗机构予以公布,市、县(区)、开发区(新区)医保经办机构将做好持卡就医医疗机构的各项准备工作,确保持卡就医定点医疗机构在2016年1月1日起为城乡居民提供医疗服务。

  慧择提示:南昌市此次实施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可以更好的帮助广大参保人员就医。上述是为消费者介绍的1242家定点医疗机构的覆盖范围,您可以根据自己的所在地区选择最近的医药进行就医买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