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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为军队退役人员开通绿色通道办理养老保险

更新时间:2017-08-28 10:37
  【摘要】为了提高军队退役人员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水平,陕西省出台了针对军队退役人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个人缴费和政府补贴的新优惠政策。新政策可以增大维护军队退役人员的权益,提高军队退役人员的养老金额度。

  陕西省勉县从保障和维护好部分军队退役人员权益的高度出发,广泛宣传,积极行动,认真落实陕西省人社厅等三部门针对部分军队退役人员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而出台的个人缴费和财政补贴最新优惠政策,主动协调,及时办理,依据民政部门审核认定结果,快速组织以上人员参保缴费,努力提高此类人员养老金领取水平。

  为提高部分军队退役人员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水平,陕西省人社厅与省民政厅、省财政厅联合下发了陕人社发[2014]51号文件,规定:凡未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1954年10月31日前入伍的在乡复员军人,1954年11月1日入伍后的参战退伍人员和参加过核试验的退役人员以及退役残疾军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时,可以按照最高档次每年2000元缴费,其中:个人缴费200元,省和市、县为其代缴1800元;重度残疾的,个人缴费100元,省和市、县为其代缴1900元;年满60岁、个人缴费年限不足15年的,可补交满15年。此项优惠政策极大地提升了以上人员的养老金领取水平。

  为确保将此项做优惠政策及时落实到位,维护退役军人的养老权益,该县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准确把握政策界限,严格申报程序,不断提高服务意识,明确专人,开通绿色通道,将工作做深、做细、做实,确保不错不漏,使优惠政策得到优质落实,赢得了此类人员的赞誉。截止8月底,已圆满落实了736名此类人员的居保参保缴费工作,其中年满60岁以上(含)470人,未满60周岁266人,残疾军人22人。在此基础上,该县已将以上人员的居保参保缴费信息全部录入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信息管理系统,核准340人按照新的待遇发放标准领取养老金,并于 9月底全部发放到位。

  慧择提示:陕西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从军队退役人员的角度出发,广泛宣传、积极行动,将军队退役人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认真落实。为军队退役人员开通一条绿色通道,保证军队退役人员参保续保工作的有效性。